我市采取四条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时间:2007年08月17日 本网讯 (记者熊孝平 实习生李平)面对近期市场上出现的粮食、食用油、猪肉食品价格连续上涨情况,近日,我市紧急采取四条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严格控制出台提价措施。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年内原则上不出台政府调价措施;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由市场调节,政府在正常情况下不直接干预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和生猪生产、屠宰及猪肉销售情况的调查。密切关注市场粮价走势、生猪存栏和仔猪购进成本、饲料价格变化。加强价格预测预警,对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等销售数量、商品库存和价格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出调控措施。 开展食品等价格市场专项检查。组织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对城乡市场出现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专班对生猪等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监督相关收费站(点)落实鲜活产品“绿色通道”收费减免政策。保证“12358”价格举报专线的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举报案件。 加强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通过多种途径,正面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严肃查处以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的违法行为。准确、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及价格走势分析报告,正确分析价格波动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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