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大会发言材料
多途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胡清芬
随着农业集约化经营步伐的加快,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将会越来越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的矛盾也会越来越突出。这给农民增收带来困难。农民增收,首先必须解决农民就业。因此,多途径引导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实现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就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尤其是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中首要解决的问题。
据调查,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达10.2万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正确引导下,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转移率达67%。目前,我市仍有3.4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如何实现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转移就业?我们认为:首先要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文章。农民征收,根本的还是要农业发展。发展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力军还是农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一来可减轻城市就业压力,二来可防止大量的农村生产要素流失,对于推动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仍要继续做好境外劳务输出的工作。向国外输出农民研修生,既可以使农民较快增收,还能使农民学习和掌握新技能、新观念,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新型农民转变,同时也缓解了我市就业压力。
多途径转移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农副产品加工业转移就业。
农业产业化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我市水资源丰富,水产品深加工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蔬菜瓜果业,蓄禽养殖业、花卉业等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推进我市农、林、牧、渔业以及蔬菜、花卉的产业化经营,发展龙头企业,引导农民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链,向农产品加工企业转移,是促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旅游服务业转移就业。
《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融入武汉城市圈的实施意见》提出 “以梁子岛景区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月景区、长岭湿地景区、沼山森林公园景区、涂家垴镇公园景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鄂州市建成武汉城市圈内重要的休闲、观光、度假目的地”。以垂钓、娱乐、运动、自助游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在农民家里开展“农家三园乐”:一是果园,桃、李、杏、梨、板栗、柑橘、枣,果实累累;二是花园,如牡丹、腊梅、大理菊、等,使百花争艳,万紫千红;三是菜园,一年四季,青菜不断,加上小鱼池,观鱼赏花,其乐无穷。使乡村旅游业成为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新引擎。
加快乡镇建设步伐,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乡镇转移就业。
乡镇建设是发展区域经济的前提与基础。我市已有3个镇35个村纳入全省“百镇千村”建设规划之列。加快乡镇建设,发展乡镇经济,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乡镇建筑业、乡镇加工业、乡镇开采业、乡镇饮食服务业以及发展乡镇市场经济等可安置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因此说,加大乡镇建设步伐,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又一重要途径。
引进“项目”落户乡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引进企业转移就业。
大力开展区、乡镇招商引资工作,鼓励“项目”落户乡镇。在乡镇引资办厂,既可以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又能安置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厂就业,使农民达到既就业又增收的目的。
5、大力发展家政、保安等服务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就业。
第三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城镇第三产业,不仅能安置城镇大量的失业人员,而且也能吸纳部分农民转移就业。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及保安业的运行,加强对餐馆娱乐业的管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家政服务业、餐饮娱乐业、保安业有序转移,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就业的有效途径。
6、发展境外劳务输出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境外转移就业。
近年来,我市境外劳务输出工作成效显著,多次向多个国家和地区输送了大量的研修人员,为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增加农民及城镇再就业人员的收入做出了较大贡献。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国外研修就业,既能使他们学到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又能迅速积累资本,为回国后从事非农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做好境外劳务输出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境外转移就业。
多途径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全社会大力支持。为确保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多途径转移就业,我们认为,现阶段应采取以下几项保障措施:
1、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种专业的培训,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体力劳动型向技术技能型转变,提高其就业能力。
2、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消除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在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
3、着力打造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驻外劳务机构的建设;在村民委员会聘用劳务输出联络员,协助做好就业服务和资源调查工作,逐步实现全市、乡、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信息联网,及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中介、保险代理、权益维护等服务。
4、认真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推进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逐步实施与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后顾之忧。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农村富余劳动力涉及到的是千家万户农民的生存问题,涉及到的是新农村建设的速度问题。多途径、多渠道转移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以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